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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款吃喝成被告 赖帐不成掏腰包

分宜县木器厂6人“吃”出官司
1998-08-0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南昌8月4日电江西分宜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吃喝引起的债务纠纷案,依法判决罗文平等6人承担利用公款吃喝的餐费3557.5元。

罗文平在任分宜县木器厂厂长期间,经常到该厂附近一家“林莉酒楼”业务用餐。他们从1996年4月到1997年6月,先后签单欠餐费5557.5元。酒楼主人张小莉多次上门结帐,均被以无钱或不认帐为由拖欠至今。一怒之下,张小莉将分宜县木器厂和原厂长罗文平、新任厂长及职工等6人一并告上了法庭。经由分宜县人民法院调查、审理,罗文平等6人拖欠的餐费只有2000元为正当业务所需,其余3557.5元则由罗文平等6人自掏腰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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